辽宁省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982次

失独是指由于独生子女意外亡故引发的家里老人养老送终成问题的社会现象,失独属于“特殊家庭老年人”群体中的一部分。近日,在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祝连庆表示:建议将失独再生养家庭纳入做试管婴儿前的准备扶助政策,这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反响。


下面就为大家来汇总一下辽宁省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一、辽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细节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辽宁省独生子女家庭不仅可以按月进行独生子女补贴费用的累计,而且父母退休后更能一次性领取2000元补助,不过在具体的实施还有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区别。

农村和城镇独生子女家庭都能享受补贴

在实际的补贴发放中,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的政策细节如下:

二、辽宁2020年二胎政策说明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辽宁省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三)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

(四)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对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申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

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综上便是对“辽宁省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介绍,希望上述内容能够有效帮助到大家。作为我国公民,清楚的了解我国生育政策是必然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其生育政策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正打算要小孩的朋友来讲,一定要及时了解所处城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便于日后生产。

三、辽宁省农村居民:
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照顾

以上就是辽宁省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一些相关内容,也希望上面的内容对有需要的家庭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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