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声(3):加班必须审批吗?宫外孕手术能否报销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142次

  来源:微信公众号“劳动与法”

  微信公众号“劳动与法”、头条号“劳动法学者刘靓”、新浪微博“劳动法学者刘靓”三个自媒体平台,上周共收到网友的来电、来信咨询112人次,本期“回声”选取5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予以解答,希望大家喜欢。

  问题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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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必须审批才有加班费吗?

  微信公众号“劳动与法”粉丝“爱理不搭离之恨”问:

  我3月份加班20个小时,但4月份发工资时只计算了6个小时的加班费。我找人事主管理论,他称没有经审批、自行加班的没有加班费。请问:加班必须审批才有加班费吗?

  青见禾惠君答:

  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指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加班行为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虽然没有加班审批记录,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请看以下判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深中法劳终字第4935号:

  关于加班事实问题,李某已经提供考勤记录为证,神×电脑公司没有提供证据反驳,仅以公司存在加班审批制度,没有李某的加班审批记录即可推断没有加班的事实作为理由,此理由于法无据,原审法院不予采纳正确。李某确实存在加班事实,神×电脑公司应向李某支付加班工资,神×电脑公司请求无需支付的主张,本2017个人聚缘助孕网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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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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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工种退休只能是国企员工吗?

  微信公众号“劳动与法”粉丝“天地助我”问:

  我是佛山市佛×集团客运分公司的长途客运司机,今年六月份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请问一下我应该怎样去申请按特殊工种退休,佛山市人社局答复讲特殊工种退休是指国企或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才能批准,是不是这样?

  青见禾惠君答:

  目前执行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仍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规定、上海添意聚缘助孕网原国家劳动部和原行业规定的范围工种条件执行,也就是说只有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才能够享受特殊工种办理的范围。

  而现在,大部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已改制,形成了股份制、合资、私营、民营、个体工商户等,经济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国家又没有新的特殊工种政策放开的规定。所以目前在执行过程中,一是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国有和大集体这样的范围,二是原国有和大集体企业改制后形成的私营企业,纳入在这个范围内。但如果纯粹的在最近这几年建立的私营企业是不能够享受这一政策的。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其从事的工种岗位必须列入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必须本人档案有可靠且充分的资料记载。否则,不能认定为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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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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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单位能不能直接辞退派遣工?

  头条号“劳动法学者刘靓”粉丝“缝美××994”问:

  我是劳务派遣工,今天犯今点小错误,今天厂里的主管叫我自己写离职手续,我自己写了。请问:我还可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青见禾惠君答:

  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行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担责(比如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但也要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即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移手续。

  但是,由于你是劳务派遣工,你所工作的工厂不可以直接解除或者终止你的劳动合同,但可以把你退回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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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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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头条号“劳动法学者刘靓”粉丝“安安其位”问:

  我于2013年11月14日入职某印刷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经常被安排去替岗,但拿到的工资与所替岗位员工吴某的工资差额较大,这种情况属于“同工不同酬”吗?我能要求公司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自己的工资进行补差吗?

  青见禾惠君答:

  《劳动法》所指的“同工同酬”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中国添福聚缘助孕网报酬。即“同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相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付出相同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劳动者才可能取得“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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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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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外孕手术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浪微博“劳动法学者刘靓”粉丝“小周女士”问:

  我于2018年4月因宫外孕手术,花费各项费用共计9500元,并且医院出具了休息一个月的诊断证明。请问:宫外孕手术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工资?

  青见禾惠君答: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四)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全国总工会在相关文件中回答 “女职工遇到葡萄胎、子宫外孕需要停工休息,如何享受待遇” 这一问题时,明确解释称,子宫外孕、葡萄胎系属病理现象,应按病假待遇处理。

  所以,宫外孕手术不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其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在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但是,宫外孕手术应按病假待遇处理。同居聚缘助孕网关于病假工资标准问题,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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